陳超明官網 – 阿明哥 – 立法委員 苗栗第一選區

陳超明官網 – 立法委員 苗栗第一選區 | 竹南鎮、後龍鎮、造橋鄉、通霄鎮、西湖鄉、銅鑼鄉、三義鄉、苑裡鎮

凌虐幼童 的罪行應該提高刑罰,修補過去法律不完備之處

4 月 17, 2024 ,

凌虐幼童 的罪行應該提高刑罰,修補過去法律不完備之處


據衛福部統計近11年來,每一年約有將近萬名孩子受虐,往往受虐事件發生後,法院量刑結果往往不符合社會期待。近年有法官直接點出,故意傷害兒童最因有兒少法第211條規定得加重二分之一,因此可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,反觀凌虐幼童罪僅5年有期徒刑。
超明認為,長期凌虐對於孩子的傷害不亞於傷害罪,因此,凌虐幼童的罪行應該提高刑罰,修補過去法律不完備之處,盼透過提高刑責達到嚇阻效果。
因此,超明提出刑法第286條修正案,提高凌虐幼童刑責,最高得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凌虐幼童致死得處無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;另外,若意圖營利而凌虐幼童者,提高至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得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,若意圖營利而凌虐幼童致死得處無期徒刑或2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今天超明與國民黨委員的版本在司法委員會完成初審,後續再經過朝野協商階段後,就能送入院會完成二、三讀。提高刑責是保護孩子的一環,更重要的是政府各單位的橫向聯繫必須更加緊密,才能避免揪心的畫面再度出現。


@amingo1217


陳超明 官網
https://amingo.tw/
FB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mingo1217/
陳超明 IG
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amingotw7/
推特
https://twitter.com/TwAmingo1217
陳超明youtube
陳超明 抖音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@amingo1217/community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